李小龙女儿向真功夫快餐索赔2.1亿,要求立即停止使用李小龙形象
今日上午,李小龙女儿诉真功夫快餐一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19年12月25日,“真功夫餐饮被李小龙女儿诉至上海二中院”的消息被媒体披露。纠纷的起因是被国人熟知的真功夫餐饮品牌商标“功夫小黄人”,与已故功夫巨星李小龙在电影《死亡的游戏》中的服饰、动作如出一辙。
李小龙公司法人代表为李小龙女儿Shannon Lee(李香凝),该公司要求,“真功夫”立即停止使用李小龙形象、在媒体版面上连续90日澄清其与李小龙无关,并请求法院判令“真功夫”赔偿其经济损失2.1亿元,以及维权合理开支8.8万元。
看到这样的logo,再加上“真功夫”三个字,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李小龙,让人误解李小龙是其品牌的代言人。
但对此,“真功夫”曾回应称,真功夫系列商标是由公司申请、国家商标局严格审查后授权的,“我们已经使用了15年。我们的商标是否侵权,多年前也曾有过争议。但我们的商标一直没有被判定侵权或者撤销的行政或司法结论。时隔多年后被起诉,我们也很疑惑,我们正积极研究案情,准备应诉。”
据悉,2010年,李香凝已经陆续将其父亲的影片及商标在美国的所有权购买了回来。此后,她在中国采取多项措施进行维权,包括在中国成立维权办公室,维护李小龙形象的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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