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亚鹏欠债4000万,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作为一个明星,李亚鹏不好好的演戏发展自己的事业,反而经常去投资做些生意。不过貌似李亚鹏没有什么做生意的头脑,很多投资的项目都是以亏本收场。近日。李亚鹏又因为做生意失败而欠4000万这件事情上了热搜。
3月16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知名艺人李亚鹏被控欠在4000万元一案作出重审判决,判李亚鹏和其兄李亚炜向北京泰和友联投资有限公司支付4000万元及利息。
据了解,此前该案一审判决材料显示,2012年泰和友联公司与李亚鹏持股的“丽江雪山”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完成“雪山文苑”项目,泰和友联公司为雪山公司注资6000万元,获得雪山公司10%的股份。
2015年4月,李亚鹏和哥哥李亚炜、北京中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向泰和友联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最晚于2015年12月25日前支付4000万元的到期债权,李亚鹏及中书公司以其在雪山公司的全部股权为该债权提供股权担保。
但此后李亚鹏一方一直未支付相关款项,泰和友联公司在催款无果后,将李亚鹏李亚伟和中书公司告上法庭。因为此事,李亚鹏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据悉,李亚鹏在此案开庭审理之前就已经注销内地身份证,成为香港居民,在一审、二审时都是以香港居民的身份应诉并委托律师。
案件重审的焦点主要是4000万元的性质以及签署4000万元承诺书,是否存在胁迫行为。有网友认为,这肯定是被套路了,泰和友联公司空手套白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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